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法治化研究
协商民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推进协商民主法治化,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更是协商民主制度本身的内在诉求.协商民主法治化的前提在于法制化,因而,相关法律法规的建构必然成为法治化的首要枢机.协商民主法治化并不是感性化的设计和随意性的推进,而是要在遵循进化理性和建构理性的共恰、显性建构和隐性认同的共进以及历史逻辑和对比逻辑的共显的原则指导下,逐步推进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大协商、基层协商和人民团体协商法治化进程.
协商民主法治化、推进原则、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依法治国
D621(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14年度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重点研究基地团队建设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创新研究”14LZUJBWTD008.
2015-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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