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结、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社会团结是社会赖以存在的前提.传统社会的机械团结建立在个人相似性基础之上,社会人格吸收个人人格;现代社会的有机团结建立在分工与交换互惠的基础上,个人人格保持独立.机械团结社会的控制方式是国家一元化的统治或管理,有机团结社会控制的方式是以国家和社会二元分立与合作为基础的多主体治理.现代国家治理立基于有机团结的社会,其最佳治理状态是善治.善治实现的根本途径是法治,因为法治具有提供治理合法性、行为指引、社会公正和防止人的任意性等的特有功能和价值.
国家治理现代化、社会团结、法治、善治
D927(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郑州大学财政宪法学研究项目
2015-04-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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