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23.03.009
论我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构建
我国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已经确立,也将付诸实施.但因为该制度中对"关键基础设施""重要数据"等概念的界定过于宽泛,将会导致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过于频繁,从而影响数据流动乃至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且因为该制度尚处于探索初期,配套细则尚不完善.按照目前的设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参与机构之间的关系划分也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予以明确和协调.面对这些问题,有必要进一步限缩"关键基础设施""重要数据"的范围,用好认证和标准合同等其他方式保障个人信息的自由流动和安全保障,可以尝试设立白名单制度,也要尝试着在适当时期与包括CPTPP和DEPA在内的国际条约规则相协调.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个人信息、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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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6(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ZDA062
2023-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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