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22.06.007
刑事诉讼电子数据合法性制度框架的虚化与矫正
在刑事诉讼电子数据合法性控制方面,我国已经形成了由取证规范、审查标准和排除规则组成的基本制度框架.但该框架还存在以下问题:在取证规范方面,电子数据取证措施与刑事侦查措施还没有形成有机的对接;在审查标准方面,合法性标准基本上为真实性标准所吸收覆盖;在排除规则方面,基本上无法为取证规范和审查标准提供有效的制裁措施保障.这些问题导致当前电子数据合法性审查处于虚化的状态,电子数据取证与审查体系潜藏价值失衡的危险.应该从立法修改、价值调适以及制度框架内部调整等角度对我国电子数据合法性的规范体系进一步优化.
刑事诉讼、电子数据、合法性、真实性、证据规则、价值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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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3(诉讼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BFX112
2022-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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