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诉讼中网络信息业者的数据提供义务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9502.2022.06.005

论刑事诉讼中网络信息业者的数据提供义务

引用
刑事诉讼制度针对案外人设置了一系列协助义务,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规则和权利保障机制.数字时代的犯罪治理呈现出公私合作不断深化和拓展的趋势,集中体现为网络信息业者等私主体提供数据以协助刑事司法活动的义务的强化和扩张.这种义务的扩张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刑事诉讼的案外人协助义务框架,并形成了传统规则适用的两项主要困境:一是义务强度与义务能力的失衡,二是权力规制与权利保障的失衡.应对上述困境一方面需要回归刑事诉讼案外人协助义务的本质,维持义务设定的补充性、附带性和差异性,另一方面则需要遵循正当程序的实质性要求,理顺公权力运行的外在方式与内在实质之间的关系,同时维持权利底线,避免权利保障机制的虚化,从而在此基础上形成数字时代犯罪治理公私合作模式下网络信息业者提供数据义务的合理边界.

犯罪治理、公私合作、数据提供义务、案外人协助义务、实质正当程序

37

DF73(诉讼法)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21DTR016

2022-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60-7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1674-9502

31-2011/D

37

2022,37(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