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22.03.012
论党内法规与党的规范性文件的区分
实现党内法规与党的规范性文件的区分是坚持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从关系上看,党内法规与党的规范性文件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使得党内法规的"特殊规范性"与党的规范性文件的"一般规范性"之间得以保持一定距离.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所确立的制度框架,党内法规与党的规范性文件事实上建构起形式与实体相结合的"双重区分标准",即强调两者在形式规范性与实体规范性上存在明显区别.但问题似乎不止于此.当下党内法规与党的规范性文件的区分面临文件造规的"合规性"诘问,可以考虑通过解构党内法规体系、明确党的中央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以及经由党中央授权制定的方式等路径来予以消解.
党内法规、党的规范性文件、区分、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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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05(法的理论(法学))
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先行示范区青年廉洁教育创新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SZ2020B028
2022-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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