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21.06.001
论企业合规在行政监管机制中的地位
我国行政机关在行政监管过程中引入了企业合规机制,通过发布合规指引、推行行政指导、实施强制合规、确立预防性监管方式、建立合规宽大处理机制以及试行行政和解制度等方式,来推动行政监管合规机制的实施.目前,行政监管部门对于监管合规机制的探索还在进行之中.如何发挥现有行政监管合规机制的积极作用,强化企业的合规管理义务和责任,加强企业合规的行政激励效果,将是行政法律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
企业合规;行政指导;强制合规;预防性监管方式;行政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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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2021-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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