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21.03.009
《公司法》修订语境下的监事会制度架构变革探析
监事会制度是我国公司治理的重要制度,但其自制定以来却未能在实践中发挥应有的效果.现行《公司法》在监事的选任、监事职权的明确以及监事责任的规定上都有所欠缺,监事受制于控股股东、大股东及董事会的现象在实践中几成常态.为使监事会制度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应当有针对性地修改监事的选任、强化对监事合法权益的保障、引入外部监事制度、设立专门委员会,以及明确监事会的职权及义务内容等,以保障监事会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增强监事会制度的可执行性、实效性.
《公司法》、监事会制度、独立性、行权保障、责任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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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FFX013
2021-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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