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20.05.012
党内法规构成行政法渊源 ——以新时代二元法治规范体系为分析视角
政党参与行政引发的党内法规的行政法法源性问题,在传统一元法治规范体系视角下,存在国法形式上的排斥、代议制民主的质疑、"政党行政"困境等理论难题.然而,以二元法治规范体系为视角,对"党的领导"在"主权—治权—规范"三维结构中的宪制逻辑进行审视,可以得知,党内法规是规制党的领导权运行的规范体系,其对行政权的规范具有"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实质民主内核,为其构成行政法渊源奠定了正当性基础.以行政法治一体化为建构导向,借助"行政治理"概念统辖政府"行政"与政党"参与行政"两类行政模式,进而将行政法内涵重构为"规制行政治理之法治规范",可整合两种规范体系,在党的领导权和行政权功能分野的基础上,建立两者的规范协同.
党内法规、行政法渊源、政党参与行政、党的领导权、行政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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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行政法)
2020-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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