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20.04.005
中国少年收容教养制度的系统思考
收容教养制度是由我国刑法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触犯刑法的行为予以教育矫治的一种非刑罚处置措施.目前,受制于法治建设滞后、体制机制不畅等问题,这一制度运用不多,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没有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教养处遇及社会防卫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收容教养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应从加强收容教养立法,完善收容教养制度的实体规范、适用程序及执行等方面着手进行.尤其是在完善收容教养制度的适用程序方面,建议从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人民法院决定适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等3个方面,对适用程序进行司法化改造,建立以人民法院司法审查为中心,向前延伸至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向后延伸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程序,通过正当程序保障收容教养制度的依法适用.
收容教养、保护处分、正当程序、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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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92(诉讼法)
2020-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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