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作品著作权保护之研究 ——以音乐喷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为例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9502.2020.01.005

非典型作品著作权保护之研究 ——以音乐喷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为例

引用
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首要是明晰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定义,但非典型作品即使满足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构成要件,权利人于作品登记时该作品仍无法划分至现有作品类型.运用扩大解释等法解释方法可将非典型作品归类至著作权法第3条第9项,从而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在音乐喷泉等非典型作品归类至现有作品类型时,应在充分考量著作权法立法目的、价值体系之下通过法解释学对现有作品类型的定义予以修改,保留最本质的特征,从而将其涵盖保护.在保护模式上也应充分尊重立法本意,衡量比较分析其他法系国家立法实践,不轻易发生著作权客体的扩张.

非典型作品、立法目的、比较法、保护模式

35

DF523.1(民法)

2020-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49-5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1674-9502

31-2011/D

35

2020,35(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