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9.05.012
乡村纠纷解决中的自忍 ——以湖北林村一起宅基地纠纷为对象
自忍是乡村纠纷解决中的重要方式之一,纠纷走向自忍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须深入到事件中观察当事人的行动,理解其行为的逻辑.湖北林村一起宅基地纠纷经过双方激烈争执,再到第三方调解而最终以一方自忍而平息.在此事件中,村庄的社会结构导致了寻求第三方解决纠纷行动的失败,而传统风俗乃至人情面子观念对当事人最终自忍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纠纷解决机制是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归纳总结自忍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理解其发生的条件与原因,对完善乡村解纷机制有重要意义.
自忍、乡村治理、纠纷解决
34
DF521(民法)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课题"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18VSJ064
2019-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18-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