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9.05.008
民法规范的泛滥及治理 ——以《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为背景
我国物权规范中有大量完全重复性或选择性重复的规定,是为物权规范的泛滥.物权规范的泛滥有诸多弊端,对司法、教学与研究造成了困扰,可能架空上位法,阻碍行业的标准化与信息化,降低民众对立法的期望.规范泛滥在我国法中具有普遍性,成因复杂,反映了立法观念与程序中的诸多问题.法律体系的完善,不单单是不断立新法,还需要对旧法进行及时清理.立法时应根据时势变化注意规范的编纂整理,设立重复性规范退出机制,明确效力规则,明确选择性沉默的意图,可以借鉴域外制度整理和公示现有规范.在编纂民法典时,应当对《民法典物权编》一审稿、二审稿中暴露出来的规范泛滥问题加以重视与解决.
物权法、规范泛滥、民法典、重复性规定、立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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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2(中国法律)
2019-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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