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7.06.007
我国特困人员供养法律制度历史演进及制度展望
为城乡“三无”特困人员提供救助是我国政府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作为我国特有的社会救助制度,通过为城乡特困群体提供基本生活救助,以谋求其生存权的实现.但诸如立法层级、城乡统筹规制、制度衔接、社会参与机制、供养服务机构保障等问题的存在,阻碍了特困群体最低生活需求的实现.唯有重构制度体系,以制度供给的不断完善调整回应现实需求,明确特困人员权利保障的必然性,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针对性的为陷入生存困境的特困人员提供规范化、制度化的保障.
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三无”人员、“五保”供养、制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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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9(民法)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救助法的基本理论和法律架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14BFX122
2018-0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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