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7.05.009
行政诉讼跨行政区域管辖制度的宪法学分析——以河南“推磨”模式为例
很长时间以来,地方党政机关对行政诉讼司法审判工作进行了严重的干扰,影响到了行政诉讼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为了摆脱这种困境,我国司法界和学界一直在进行着行政诉讼管辖制度的探索和改革,以期维护司法独立,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新的司法改革思路——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在这一指导思想的指引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了“推磨”模式的行政诉讼跨行政区域管辖制度改革,并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推磨”模式的管辖制度改革突破了现有法律制度的框架,超越了形式法治的要求,在很多方面都存在违宪嫌疑,需要审慎对待.
司法独立、管辖制度、行政诉讼、跨行政区、违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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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4(诉讼法)
2017-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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