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6.04.015
政府信息公开判决解析——基于各地高级法院二审判决书的解读
自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各级人民法院对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质量负责.”第8条规定“承办法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专门人员应当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七日内按照本规定第6条、第7条的要求完成技术处理,并提交本院负责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专门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社会保险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国家安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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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行政法)
2016-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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