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6.04.013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家安全”例外规定的完善
2015年7月1日,我国新的《国家安全法》得以通过实施.这次国家安全法的出台有很多亮点,其中一个最大亮点就是对“国家安全”这个术语进行了首次界定.①这一界定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8条所规定的“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例外,通称“三安全一稳定”例外或不予公开理由的具体适用提供了指引.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社会保险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国家安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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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行政法)
2016-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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