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会议之法官权限研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9502.2016.03.005

庭前会议之法官权限研究

引用
因为庭前会议的法官仅有“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权限,所以三方协作式的关系得以建立.该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共同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在这种三方关系下,法官不享有裁断权,所以法官可以集中精力关注其它与审判相关的内容,如证据展示、整理案件争点等内容.考察庭前会议法官的权限,还必须将其放入一个更宏观的视角把握.具体而言,以法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权限为基础构建的庭前会议,它间接影响着裁判结果的质量.

庭前会议、裁断权、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31

DF73(诉讼法)

2016-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34-4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1674-9502

31-2011/D

31

2016,31(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