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6.02.002
逆向裁判思维的逻辑程式建构
基层法院所处的特殊司法环境并未完全经过法治渗透,这一因素导致基层法官裁判案件单一基于法条主义分析进路,经常遭遇非理性现实争议的质疑与碰撞.为避免单纯依靠严格规则之治步入误区,获得具有解释结论唯一性与价值取向一致性的裁判结果,法官通常采用后果实用主义的逆向裁判思维方式.逆向裁判思维在法律后果预测、裁判结论倒推、行为范式评价、思维程式固定中完成.逆向裁判思维可有效衡平社会预期与公众对案件裁判的公正感,保障法律有效实施,促进社会公正实现.
逆向裁判、后果预测、结论倒推、程式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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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7(法的理论(法学))
2016-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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