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4.06.019
流域治理问责制的比较研究——以太湖流域和美国切萨皮克湾流域为例
环境问题的本质是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目前我国的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问题依然相当严峻,尽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但环境问题的形势不容乐观.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京津冀地区全年大范围的空气质量恶化已经3年多了,环保部门采取了许多的措施,但至今没有明显改观,其复杂性在于各种生存发展问题、利益博弈、体制机制问题纠缠其中.2015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要实施,但一部法律的修订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还是要靠发展理念、整体法治环境的提高—和谐发展观、完善的法律体系、严格的执法.从这个意义上讲,完善环境资源法治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本期发表的5篇文章,分别从各自的角度,探讨了碳交易市场、农业污染侵权、环境刑罚沿革、环境执法、流域管理等5个主题.发表这组文章表达了本刊一直关注环境问题,支持环境法学研究,希望为我国的环境法治贡献一份力量的态度.
环境法、碳交易、环境刑法、农业污染、环境执法、流域治理、侵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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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6(经济法、财政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范项目:"节能减排背景下政府环境责任实现机制研究"11YJA820012的部分研究成果
2014-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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