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3.06.014
外国行政主体制度共性比较
对外国行政主体比较研究不能局限于表层制度,而应深入揭示其实质内核.本文认为外国行政主体制度具有四点共性:一是行政主体制度受民主与分权等宪法原则的塑造;二是行政主体制度立基于法人制度之上;三是行政主体制度必须遵循法定原则;四是行政主体制度具备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这些共性正是我国行政主体制度的缺失所在,也是其重构过程中应予参考与借鉴之处.
行政主体、宪法原则、法人制度、法定原则、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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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0(行政法)
2013-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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