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3.06.011
审限延长制度的实践审视、价值解析与规范运作——以基层法院的审限延长管理为视角
审限规定及延长作为我国诉讼法中一项独具特色的效率管理制度,是大量运作于审判实践却长期被审判实践所忽视的管理机制.审限延长因自身的灵活和弹性对调控诉讼进程,提高诉讼效率,规范司法权运行等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基层法院面对诉讼案件数量激增、案件繁简程度不一、绩效逐利动机驱使,不得不通过转换程序、延长审限等合法机制缓解审限压力、案件数量压力、审判技能压力.审限关系当事人诉讼预期的时间利益,法官本该以审判程序为载体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但在审限延长或变更上,职权主义对当事人主义的变相倒逼,恰恰使法官、法院有绝对的掌控权,有“喧宾夺主”的嫌疑.审限延长利弊两方面的作用相互交锋,如何趋利避害,一方面发挥应然价值,为诉讼程序创造灵活的时间轴线;同时防范审限延长机制的泛化和滥用,从而压缩隐性的超期审判,提高诉讼效率,以最经济的成本实现司法公正,这是公正司法不可回避的重要话题.
审限延长制度、实践审视、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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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8.2(诉讼法)
2013-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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