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3.05.003
行政共同体理论解析与法律制度
行政相对人这个名称直接就造成了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双方主体至少在形式上的不平等.行政共同体是行政机关或政府与公民之间基于共同的利益目的主要是公共利益而集合成的兼具抽象与具体两种性质的组织体,是国家与公民共同体的具体化或延伸,该共同体以平等为前提,以实现自由为最终目的.我国并不存在完整的应然状态的行政共同体,包括理念上的.行政共同体的正当性在于其具有:主体性、联合性、依赖性、利益性.民主、平等、自由是行政共同体理论基础.行政机关包括政府与公民结成共同体的实质是追求共同利益,其中主要之一就是:公共利益.行政共同体的确立必然要求以平等合作为基本理念,实行制度性规则引导,这既是历史性的使命,也是法治的结果.
行政相对人、行政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行政参与制度
28
D922.11(中国法律)
2013-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