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3.03.008
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消费者参与及启示——以《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为鉴
食品安全事关公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到了2 1世纪,随着现代生物技术、转基因技术等科技革命的迅速发展,食品生产的工业化和新技术的采用,以及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世界范围内食品安全的突发性事件不断发生.食品安全俨然成为一个全球性的民生问题.食品安全的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一个全面、系统和科学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是头等重要的.在我国,1 9 9 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 00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1年颁发的《刑法修正案(八)》让食品安全监管走向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但遗憾的是,问题食品还是屡禁不止,甚至反而有逾演逾烈之势.自2 01 2年以来,食品安全再次成为年度“重灾区”—从“红牛添加门”到“雅培奶粉的酪蛋白疑云”,从“又见地沟油”到“老酸奶还是老皮鞋”,从“酒鬼酒塑化剂”到“速成鸡和快大鸭”.步步紧逼的各种食品安全事件,公众很愤怒,政府感到很冤枉.这些年着实做了很多工作,为何却收效甚微?本刊设立“食品安全的立法与监管”专题,几位作者在法学视野下对食品安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讨论,包括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模式的缺陷、从法社会学角度来剖析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公众参与、加强食品安全的地方立法、完善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等,以飨读者.
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立法、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罪名、民间组织、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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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6(行政法)
2013-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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