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2.06.019
国外关于法律行为的理论成因
一、对法律行为的不同认知
现代语境中的“法律行为”一词,最先来自于大陆法系的民法学领域。此前罗马人的法律中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行为理论,但是,由于罗马法上已存在大量的关于契约、婚姻、遗嘱之类的“私法行为”规范,因此可以认为,在法律实体上罗马人早已制定了今天我们所说的关于“法律行为”的许多具体制度,这在罗马私法体系中表现尤甚。由于在西方社会成长起来的“私”,
法律行为、成因、国外、罗马人、现代语境、大陆法系、行为理论、私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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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法学各部门)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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