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2.06.004
古代中国判词之“引经据典”探析
古代中国司法官在很多案件判决中经常不直接援引法律条文,而是以"引经据典"书写判词后作出判决。这彰显出古代中国判词之"引经据典"的诸多特殊功用。具体言之,"引经据典"是一种古代中国的衡平司法,是一种不同于西方的文学化司法形式主义,也是一种司法权力正当化策略,更是古代中国的法律解释方法之一。而这一切特殊功用的形成要归结于古代中国儒士共同体、行政官与司法官的三位一体制度。
判词、引经据典、衡平司法、正当化策略、法律解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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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法的理论(法学))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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