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2.05.010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困境与出路——温岭市创设镇(街道)“法制办”的实践与启示
目前为止,作为担负基层依法行政工作重任的乡镇政府尚无专门的法制机构,也无专人抓依法行政工作,致使乡镇政府成为我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块短板。长此以往,不仅会延缓法制现代化的进程,而且也会造成基层治理的混乱局面,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鉴于此,温岭市于2007年抓住浙江省实施"强镇扩权"的改革机遇,大胆尝试在全市所有镇(街道)设立了法制办公室。通过这一举措,乡镇政府已总体上摆脱了以往"依法行政难推进,动辄成为被告人"的尴尬局面。2010年,温岭市政府因此获得了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本文拟从实证的角度深入解读温岭市创设乡镇"法制办"的背景、做法和绩效,进而揭示其启示性意义。
法制机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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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12(国家法、宪法)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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