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2.02.023
论公墓的后续管理权
一、基本案情2005年,张先生的弟弟到沪上某墓园签订了为其父母认购公墓的合同,后父母先后去世。2010年,张先生又到该墓园填写了《墓穴碑文修改、墓穴维修项目申请表》,委托墓园在其父母墓碑上加刻"重孙张某某"字样,并委托墓园给墓碑描字、打扫墓地等,为此张先生支付了608元。
公墓、管理权、后续、2010年、维修项目、墓园、父母、张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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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78.8(中国文物考古)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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