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1.06.003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源头治理——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目标
法治政府不仅要依法行政,而且要在政府立法中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法治政府,不仅要完善政府规制社会的规则,而且要丰富和完善规制政府的规范,这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更加重要的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包括政府内部管理中的公平正义。科学公道的干部人事制度对于公职人员人生观、价值观、执法观具有特殊的塑造作用。以公权力监督公权力的制度设计,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利益格局,只有与救济制度相融合,才能焕发出新的活力。
法治、公平、规制、监督、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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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1(法的理论(法学))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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