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0.02.013
论网页快照的转化性使用价值——以泛亚诉百度一审判决为视角
网页快照是否侵权是近年来国内外面临的著作权法新问题,2008年12月,泛亚诉百度一审判决认定网页快照的形式之一歌词快照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行为.本文通过评析美国近几年与网页快照有关的典型判例,介绍了"转化性使用"理论及其在网络著作权环境中的应用,分析了泛亚诉百度一审判决的相关内容,认为网页快照大多具有较高的转化性使用价值,有利于社会公益,应当认为其属于合理使用范畴,而美国著作权界关于"转化性使用"的理论与实践,对于我们有着较大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合理使用、转化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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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3.1(民法)
2011-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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