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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9502.2010.01.014

信用卡套现行为的刑法规制——兼评"两高"最近的司法解释

引用
不法中介、商户利用POS机,通过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的行为,给发卡机构,持卡人乃至整个社会的金融秩序带来巨大的危害.但原有对信用卡套现行为的刑事规范不甚明确,实践中对这种行为的处罚力度也远远不够.2009年12月15日"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这种行为定性为非法经营罪.通过司法解释来实现对该行为的刑法规制是一种较好的路径选择,但是构成非法经营罪所必备的"违反国家规定"这一要件需要从理论上予以突破.

信用卡、套现、非法经营、骗取贷款

25

DF623(刑法)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08SJD8200025

2011-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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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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