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9.04.015
论公物时效制度
通过时效而取得的所有权是私法上合法取得财产的一种方式,由于公物服务于公众的特殊性,对公物不能完全援用私法的时效规定.参照法国、德国以及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的理论和实践,结合我国的现实,有条件地承认可通过时效取得,以谋求社会法律生活稳定,也是对既有的事实予以充分的尊重.
公物、时效、所有权
24
DF521(民法)
2009-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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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时效、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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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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