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9.04.007
金融监管的法律价值及实现机制——兼论金融危机后的金融监管机制改革
全球金融产业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发生了巨大变化.大范围的体制层面上的风险的增加呼吁更强有力的、更有效的监管机制的建立.在政府监管和自由市场之间维持适当的平衡需要找出目前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并确定目标.金融监管的目标价值在于实现金融发展的效率、安全与自由;其工具价值则与金融监管具体借助的实施机制紧密相联,主要包括宏观监管、透明度、分权与制衡、私人执行等.金融监管机制的重新构建,必须以实现其赖以存在的确定的价值为目标.
金融危机、金融监管、法律价值、实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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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38(经济法、财政法)
2009-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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