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9.02.006
华南虎照案中行政奖励程序的缺失与完善
华南虎照事件中由于一些政府工作人员"无利不作为,有利乱作为"的执政思维,损害了政府最为珍视的公信力并付出了"高昂"的无形执政成本,值得地方政府在管理中反思.陕西省林业厅在没有实地考察验证的情况下,草率地对周正龙实施奖励,颁发奖金2万元的做法,使这一行政奖励行为缺乏程序保障,不利于行政奖励法治化的实现.为此,完善我国行政奖励的程序规制,应当成为当下行政法治建设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华南虎照案、行政奖励、程序规制、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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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法学各部门)
2009-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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