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9.02.004
由"人肉搜索第一案"谈个人信息保护
"人肉搜索"具有两面性,如果没有很好地利用,在"找人"的过程中,基于网络表达的交互性.便利性和匿名性的特点,网络发表的言论极易侵害他人的个人信息,因此,应时"人肉搜索"进行严格的规范,网络用户应严格自律,网络言论自由应止于信息隐私权开始之处.信息服务网站对用户言论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对明显的侵权信息有主动审查,删除的义务,权利人提出异议权时,网站应及时删除或屏蔽.
人肉搜索、网络言论、个人信息、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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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3(民法)
2009-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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