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9.01.026
给付型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分配
@@ 一、基本案情
[案例一] 原告崔某于2004年5月25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将人民币28万元汇入被告李某账户.2006年9月崔某诉至静安区人民法院称,2005年5月25日其在办理电汇业务时,不慎将28万元错误汇至李某账户.崔某发现后,找李某索要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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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3(诉讼法)
2009-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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