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9.01.025
工伤保险给付与侵权损害赔偿的冲突与契合
@@ 一、基本案情
[案例一] 范某系玻璃厂职工,长期从事汽车玻璃门门夹粘结工作,期间接触多种有机溶剂及刺激化学物质.后范某被诊断患有"职业性亚急性中毒咽喉炎",并被确认为患有职业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保险给付、侵权损害赔偿、亚急性中毒、有机溶剂、化学物质、职业性、职业病、咽喉炎、玻璃门、玻璃厂、职工、诊断、粘结、汽车、工作、案情、案例
24
DF47(经济法、财政法)
2009-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3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