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9.01.022
民事诉讼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定位
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权利根源是诉权,应当设置于再审程序之中,但我国目前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204务却将其定位于执行程序中,这样定位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显然是不当的,不能适应我国保护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现代法制建设的需要.因此,本文立足于实践,以诉权为视角,探讨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权根源,分析立法规定的缺陷,提出正确定位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的建议,为保护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起到理论的借鉴作用.
再审程序、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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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8.3(诉讼法)
2009-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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