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8.06.021
论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当身份权被侵害时,受害人遭受的精神损害和精神痛苦往往极为巨大,对此法律是否应当给予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救济,国内外学理、立法和司法实务对此态度固然不同,但总的发展方向是渐趋肯定之态度.为回应当事人在法律规范变革中的积极作用,平衡当事人利益,以及遵循成本收益的经济学分析理论,我们理应构建我国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难点问题--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之确定应始终贯彻以受害人为中心之理念.我国即将出台的侵权责任法应有明确规定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在具体立法时还应注意使条款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包容性.
身份权、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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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8(中国法律)
2009-0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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