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7.04.012
中国反垄断法立法困境的社会成因及出路
从我国渐进式改革入手分析我国竞争法的双重性,一方面是作为规范市场秩序和市场行为的基本法律规范,具有经济社会基本法的性质,而另一方面,社会中大量存在的行政垄断又是<反垄断法>不能进行规范的,这构成了我国<反垄断法>不能出台的原因.本文从分析竞争法的双重性入手,提出了在双重性条件下我国<反垄断法>的制定存在着的误区及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竞争法、反垄断法、经济社会、双重性、行政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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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4(经济法、财政法)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基金20061D0501900272
2007-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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