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7.04.002
评全国首部协调和解行政案件的司法意见
在我国,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审理不适用调解为一项法定原则.但是,司法实践经验的积累、法学和社会理念的发展使人们对这一原则产生了许多质疑.近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国内法学界与法律界引起广泛关注,强化了人们对相关领域问题的思考与讨论.本文从行政诉讼法学的角度,围绕该<意见>出台的背景、名称与用语、基本原则、案件类型阐述了<意见>出台的积极意义及其局限与不足.
行政案件、行政诉讼、协调和解、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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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4(诉讼法)
2007-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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