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7.03.008
《物权法》之担保物权编评析
在比较《物权法》与《担保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区别的基础上,从《物权法》担保物权编对物的利用的开源、节流、调节、不足四个方面进行了评析,以期通过开发物源、节制物流、调节利益、弥补不足来有效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实现法的价值目标,并真正发挥担保物权编对市场经济的法律推进器作用.
物权、担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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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1(民法)
2007-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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