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7.03.003
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的若干问题
@@ 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来说是与信访工作责任制并列的制度.责任制应主要规范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失职渎职行为标准、责任形式;责任追究制应主要规范失职渎职责任的追究主体、失职渎职的认定程序,失职渎职责任的执行等.责任制的存在是责任追究制的前提,责任追究制的建立是保障责任制的落实.
信访条例、信访责任制度、信访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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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行政法)
2007-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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