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7.02.003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评析
@@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重大举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首先开宗明义地在第1条中规定了该法立法宗旨是:"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农民自发组建的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已成蓬勃发展之势.目前,据农业部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产品行业协会的总数已超过15万家,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经超过14万家.
合作社、立法、合作社机制、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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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3.8(经济法、财政法)
2007-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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