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6.02.009
解读龙勃罗梭的犯罪人论
在本文中,作者首先描述了龙勃罗梭的犯罪人理论,特别是他关于犯罪人生理、情感和习性特点的描述,以及他的犯罪与种族遗传理论.在此基础上,作者区分了龙勃罗梭的犯罪人论与同对代菲利、加罗法洛和李斯特的犯罪学,认为前者属于犯罪人类学和生物学理论,而后者属于犯罪社会学理论.最后,作者深入到在法哲学领域,试图将龙勃罗梭的理论纳入到西方法律思想史.作者认为,龙勃罗梭生活在l 9世纪中后期,社会学与人类学尚未各自独立.从这个意义上讲,龙勃罗梭犯罪人论是犯罪人类学和犯罪社会学的早期理论.龙勃罗梭是一个过渡性的人物,他的理论标志着形而上学法哲学向社会学法学的转型.
犯罪人、犯罪人类学和犯罪生物学、犯罪人类学、犯罪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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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32(司法制度)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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