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5.06.013
法规的合宪性审查在中国--问题与对策
我国的法规合宪性审查制度具有审查主体多样、方式灵活之特点,但欠缺刚性,难以贯彻执行.面对困境,人们从制度内外作出了各种改进努力.或许,我们可以转变思路,以外部的力量与因素来推动法规合宪性审查制度发挥实效.例如,加强公民的启动性作用.一方面,这种启动须有实际效果,这就需要健全回复机制;另一方面,这种启动的形式可以不拘一格,如可以考虑由法院来受理这种"启动",即发展为一种诉讼上的权利.
法规合宪性审查、启动、回复、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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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2(法的理论(法学))
2005-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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