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5.02.008
地方性法规备案制度论
地方性法规制定权是立法纵向分权的产物.备案制度作为立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着眼于公平和效率的衡平,着眼于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衡平,进而防止立法权的滥用和异化,是中央和地方立法监督的重要形式.但在现实运作中,它却发生了异化.为此,需要从规范、机制和环境三方面加以改进.
地方性法规、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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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司法制度)
2005-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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