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4.06.022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缔约能力来自授权--兼与陶向阳先生商榷
商业银行总行与各分支机构按隶属关系形成逐级授权(转授权)管理模式,各分支机构的缔约能力是商业银行(总行)缔约能力在空间上的逐级延伸.分支机构缔约行为产生的权利义务,为其上级行及总行权利义务的组成部分,实际操作上,则以各分支机构作为诉讼当事人,并以其授权管理的资产对外先行承担违约责任.
外国、有限合伙、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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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38(经济法、财政法)
200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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