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3.06.007
论自然的权利--"奄美黑兔案"评析
丰富的自然资源或野生动物凡是在非个人所拥有的土地上,因国土的开发而遭到破坏的时候,可通过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从中要求保护自己的生存环境.这并不足以为奇.本文通过对"自然的权利"在日本的首例判决的评析,就自然权利诉讼的可能性和"自然的权利"的法律性作初步研究.
自然的权利、自然享有权、原告适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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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68(经济法、财政法)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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