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2.05.009
略论法律语言与司法公正
法律语言作为司法公正的载体,除了记录、保存司法公正的静态功能外,还有推动和传播司法公正的动态功能.在一定条件下,法律语言直接体现了司法公正,成为司法公正的一部分.同时,作为载体,法律语言的极限,法律语言作品在人类心理层面上构建的限制性"视界",把司法公正匡囿其中,成为司法公正的"牢房".在司法制度和法律语言作品改革中,应当正视现行法律语言作品在格式程序,事实、证据表述和理由阐述等方面有悖司法公正的弊病,并认真分析其成因,总结借鉴古今中外法律语言的成功经验,对法律语言作品的格式事项、事实叙述、证据甄别、理由阐述以及技术规范进行全面的改革和优化,即不断优化载体、冲破"牢房"的桎梏,努力追求和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
法律语言、司法公正、载体、牢房、事实叙述、证据甄别、理由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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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055(法的理论(法学))
2005-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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